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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20 16:49:37    点击率:820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39号)《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医保字20265号)和《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集采药品“三进”单位积极参与。。。。

品种范围。。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集中带量采购江西省中选品种,,,,详见附件。。。。

、、、、执行时间

2026331零时起,,全省医疗机构执行中选结果。。。

、、约定量和采购周期

全省和各医疗机构的约定采购量按照《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文件》(LC-YPJX-2026-1)相关规则确定,,,另行通知。。。

本次接续采购周期为2026年3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第一年采购周期自2026年3月31日2027331日。。。。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做好药品挂网及价格管理

中选产品在我省按照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按照中选产品管理。。。国采1-8批接续采购中选企业相关中选品种如有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和包装,,,,基于其中选价格按照差比价规则计算调整挂网价格;同时,,通过检查中选产品编码等方式确认价格信息,,,清理采购平台旧的高价挂网信息和集采标识,,,以及“一药多码”造成的错误挂网信息。。。。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生产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库存清理、、、、中选产品采购配备等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采购文件发布前已有协议,,且同产品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仍可继续执行原协议和在约定采购量中扣减。。。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签订三方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二)合理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保障中选药品及时进院,,,,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其中,,按适应症填报需求量的品种,,包括阿那曲唑口服常释剂型、、布地奈德吸入剂、、醋酸钙口服常释剂型、、、、磺达肝癸钠注射剂、、吗替麦考酚酯口服常释剂型、、依达拉奉注射剂型等,,在开展监测考核时,,,考虑不同适应症需求用药差异,,可主要考核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对于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培训和政策解读,,,同时做好患者的解释说明和宣传。。。。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可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产品,,不一刀切停用非中选。。鼓励和引导集采药品“三进”单位积极采购和销售中选产品。。。。

(三)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中选生产企业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保障中选产品质量和供应的主体责任,,按照全省年度约定采购量,,,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采购需求,,,,做好生产供应准备,,,,及时响应医疗机构发送的网上采购订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货;超出约定采购量的部分,,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中选生产企业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确保按医疗机构需求足量及时供应中选产品。。。。设区市或县(市、、、、区)医保局建立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四方在内的工作联络机制,,切实保障集采产品落地使用。。。。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发送给配送企业的订单超过48小时未响应,,向医保部门书面报备(县级医疗机构向县医保局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报告,,省属医疗机构向南昌市医保局报告),,,相关医保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汇总形成延迟响应清单,,发送给配送企业,,督促相关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到位;被督促的配送企业无不可抗力原因再次超过24小时仍未响应的,,,,县(市、、区)医保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设区市医保局,,,,通过约谈、、、、暂停拨付结算款、、、建议生产企业取消配送企业的委托资格等方式,,督促配送企业切实落实配送计划,,,强化供应保障。。。对无法协调解决的供应配送问题,,,,按照《关于报送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填报问题清单。。产企业、、、、配送企业联系方式由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提供。。。

(四)加强医保政策协同。。。。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其中选价格确定。。。。中选产品的采购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供货企业直接结算,,根据医疗机构和企业在招采管理子系统发生的网上采购数据确定结算金额,,,由省本级和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按《江西省医保基金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谈判药品周转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分别与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签订货款结算协议,,,,明确结算方式和责任义务,,,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保证周转金及时拨付。。。。

(五)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协同卫健、、药监等部门加强对生产企业的中选产品生产和质量、、、、经营企业的中选产品供应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采购、、、配送和使用行为等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每个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要求履行供货义务的企业,,可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公示通报等措施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理。。。。在昌省直医疗机构的相关监测工作由南昌市医保局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应深刻认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强化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联系电话: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0791-86390516

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0791-88130800

附件: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集中带量采购江西中选清单 



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6年3月18日



(涉及附件请到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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