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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我省国采第九、、、十及十一批非中选产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结果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20 16:51:03    点击率:741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价格风险预警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我省国采九、、、、十及十一批非中选产品价格风险预警,,,,测算,,,现将涉及的非中选产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结果通知如下:

一、、、风险标识原则 

一)国家集采未中选已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 1.8 倍为黄标,,,,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3倍为红标。。

二)国家集采未中选参比制剂,,高于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格的 1.8 倍为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锚点执行该参比制剂的黄标预警标识。。暂不执行红标预警标识。。

三)国家集采未中选未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全国最高中选价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

四)高于锚点10倍的暂停挂网。。。                                                           

二、、、、处置结果查看

处置结果已通过招采子系统点对点发送给相关企业,,相关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省招采子系统,,,选择【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点击页面左边【挂网目录管理】菜单,,查看相关产品的红黄标价格及处置结果。。

三、、价格调整方式

申报人凭我省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边【动态调整管理】菜单,,点击【价格调整申请】进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一)参比制剂和过评产品以平台现有标识为准进行测算,,,如需补充参比制剂和过评属性,,,,通过以下途径申报:

1、、参比制剂:现场递交纸质证明材料;

2、、过评产品:申报人凭我省招采子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药品招标管理】进入系统,,,点击页面左边【动态调整管理】菜单,,,,点击【目录调整申请】菜单,,点击产品信息中“过评”进行调整。。

二)对红黄标价格有异议的可于3月26日17时前现场递交纸质申诉。。

三)现场递交资料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工作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递交。。。

四)价格风险预警标识常态化调整,,,相关产品价格下调至红黄标价格以下不列入红、、黄标管理,,,下调至锚点价格10倍以内的可随时现场递交纸质资料申请恢复挂网。。。

、、、、咨询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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